2018年9月27日 星期四

校勘方法:對校、本校、他校、理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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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對校:同一本書的同一段文句,依據不同版本或抄本作校勘註記。
1.1 《雜阿含1291經》卷48:
「何物火不燒?  何風不能吹?
 火災壞大地,  何物不流散?」(CBETA, T02, no. 99, p. 355, c23-24)
「火災壞大地」,《大正藏》對「火災」兩字並無異讀。但是此處《趙城金藏》、《金版高麗大藏經》與《房山石經》都作「水災壞大地」。
應作「火災壞大地,何物不流散?」較為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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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本校:依據同一書、經相同或類似的文句作校勘註記。
2.1 《雜阿含1312經》卷49:
「時有多羅揵陀天子...時彼天子說偈問佛:...
時,彼陀摩尼天子聞佛所說,歡喜隨喜,稽首佛足,即沒不現。」(CBETA, T02, no. 99, p. 360, c20-29)
來問佛的是「多羅揵陀天子」,離去的卻是「陀摩尼天子」,這應該是把上一經(《雜阿含1311經》)的「陀摩尼天子」誤抄到這裡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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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他校:依據其他書、經相同或類似的文句作校勘註記。例如註釋書、論書引用經文。
3.1 《雜阿含1019經》卷36:
「貪欲名非道,  壽命日夜遷,
 女人梵行垢,  女則累世間。
 熾然修梵行,  已洗諸非小。」(CBETA, T02, no. 99, p. 266, a9-11)
「已洗諸非小」雖無異讀,但是依據對應經典《別譯雜阿含246經》和《相應部1.58經》,可推論此句應作「已洗諸非水」。
《別譯雜阿含246經》卷12:
「欲名為非道,  人命日夜逝,
 女為梵行垢,  亦惱害世間,
 專修梵行者,  潔淨勝彼水。」」(CBETA, T02, no. 100, p. 461, a14-16)
《相應部1.58經》
Rāgo uppatho akkhāto, vayo rattindivakkhayo;
Itthī malaṃ brahmacariyassa, etthāyaṃ sajjate pajā;
Tapo ca brahmacariyañca, taṃ sinānamanodaka.
莊春江老師譯:
「貪為邪道所說,生命日夜滅盡,    
女人是梵行的垢穢,在這裡人們執著,    
鍛鍊與梵行,那是無水的沐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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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理校:版本上並無根據,依邏輯或事理作校勘註記。
4.1 《增壹阿含38.5經》卷31〈力品 38〉:「一切諸法由食而存,非食不存。眼者以眠為食,耳者以聲為食,鼻者以香為食,舌者以味為食,身者以細滑為食,意者以法為食」(CBETA, T02, no. 125, p. 719, a15-18)。
依照六根對六塵來判斷,「眼者以眠為食」應作「眼者以色為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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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跨語言版本校勘:利用其他語言版本的對應文句作校勘註記。
5.1
《雜阿含23經》卷1:「比丘是名斷愛欲,轉去諸結,正無間等,究竟苦邊。」(CBETA, T02, no. 99, p. 5, b2-3)
《雜阿含24經》卷1:「是名比丘斷除愛欲,轉去諸結,正無間等,究竟苦邊。」(CBETA, T02, no. 99, p. 5, b23-24)
《雜阿含982經》卷35:「是名比丘斷愛縛結,慢無間等,究竟苦邊。」(CBETA, T02, no. 99, p. 255, c8-9)
對應巴利經典作:
bhikkhuacchecchi taṇhaṃ, vivattayi saṃyojanaṃ, sammā mānābhisamayā antamakāsi dukkhassa
(比丘斷貪愛,根除諸結,正慢無間等,究竟苦邊)
此段應作:「是名比丘斷愛欲,轉去諸結,正無間等,究竟苦邊。」
「轉去諸結」與「vivattayi saṃyojanaṃ」相當,應譯為「根除諸結」,這是將「vivattayi 根除」誤解為「vivaṭṭati 使旋轉」。
「sammā mānābhisamayā」應譯作「完全止息慢 sammā 完全 māna 慢 abhisamayā(abhisama-ya) 止息、止滅」。

2018年9月24日 星期一

《成實論》中的法句偈頌

《成實論》卷7〈輕重罪品 98〉:
「又如《法句》中說:
『聖人以法壽,以此法教化。』
鈍根依惡見違逆如是語,如刺竹結實,則自害其形。是人墮地獄。首下足在上。以惡心惡口。誹謗賢聖者。是人墮十萬尼羅浮地獄。三十六[5]及五阿浮[6]陀地獄。」(CBETA, T32, no. 1646, p. 291, b5-9)
[4]刺=剌【宋】【元】【明】【宮】下同。[5]及=萬【宋】【元】【明】【宮】。[6]〔陀〕-【宋】【元】【明】【宮】。
1. 『聖人以法壽,以此法教化。』為下列偈頌:
《法句經》卷1〈放逸品 10〉:
「正念常興起,行淨惡易滅,
 自制以法壽,不犯善名增。」(CBETA, T04, no. 210, p. 562, b27-28)
巴利《法句經》第24頌:
Uṭṭhānavato satīmato, sucikammassa nisammakārino;
Saññatassa dhammajīvino, appamattassa yasobhivaḍḍhati.
(勤奮的、具念的、行為純淨的、行為審慎的、調御而依法謀生的、不放逸的人,他的名譽大增。(24))
2. 「如刺竹結實,則自害其形。」
《法句經》卷2〈利養品 33〉:「芭蕉以實死,  竹蘆實亦然,
 駏驉坐[25]妊死,  士以貪自喪。
」(CBETA, T04, no. 210, p. 571, b28-c1)
[25]妊=住【聖】。
3. 「以惡心惡口,誹謗賢聖者,是人墮十萬尼羅浮地獄,三十六及五阿浮陀地獄。」
《出曜經》卷10〈誹謗品 9〉:「百千尼羅浮,  三十六五獄,

 誹謗賢聖者,  依口發願惡。」(CBETA, T04, no. 212, p. 665, c2-3)
《法集要頌經》卷1〈語言品 8〉:
「百千尼羅浮,  三十六五獄,
 誹謗賢聖者,  口意發惡願。」(CBETA, T04, no. 213, p. 781, b13-15)
《雜阿含1194經》卷44:「惡心向善逝,  是則為大過!
 地獄有百千,  名尼羅浮[2]地,
 三[3]十有六百,  及五阿浮陀;
 斯皆謗聖獄,  口意惡願故。」」(CBETA, T02, no. 99, p. 324, a26-29)
[2]地=陀【宋】【元】【明】。[3]十=千【元】【明】。
[梵文《優陀那品》8.5頌]
śataṃ sahasrāṇi nirarbudāni ṣaṭ triṃśatiṃ pañca tathārbudāni |
yān āryagarhī narakān upaiti vācaṃ manaś ca praṇidhāya pāpakam ||
《經集》3.10經660頌:
Sataṃ sahassānaṃ nirabbudānaṃ, chattiṃsati pañca ca abbudāni;
Yamariyagarahī nirayaṃ upeti, vācaṃ manañca paṇidhāya pāpakaṃ.

《大智度論》校勘

《大智度論》校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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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大智度論》卷35〈報應品 2〉:「以是故,但說男子、女人中善者。善[4]相者,有慈悲心,能忍惡罵。如《法句.罵品》中說:「能忍惡罵人,是[6]名人中上!」譬如好良馬,可中為王乘。」(CBETA, T25, no. 1509, p. 316, a11-14)
[4]相=根【宋】【明】【宮】。[6]名=為【宋】【元】【明】【宮】。
此段文字應作:
「以是故,但說男子、女人中善者。善根者,有慈悲心,能忍惡罵。如《法句.馬品》中說:「能忍惡罵人,是名人中上!」「譬如好良馬,可中為王乘。」
1a: 《法句經》有〈馬品〉而無〈罵品〉,「譬如好良馬,可中為王乘。」
1b: 「能忍惡罵人,是名人中上」應作「能忍惡罵人,是名忍中上」此頌不在〈馬品〉,而是在〈恚品 〉(《法集要頌經》作〈瞋恚品 〉)。
《出曜經》卷20〈恚品 21〉:
「當習智者教,不與愚者集,
能忍穢漏言,故說忍中上。」(CBETA, T04, no. 212, p. 715, a9-10)。
《法集要頌經》卷2〈瞋恚品 20〉:
「常習智者教,不與愚人集,
能忍穢陋言,故說忍中上。」(CBETA, T04, no. 213, p. 787, b3-5)。
此一首偈頌也見於,所以確定是作「忍中上」,而不是「人中上」。
《雜阿含1110經》卷40:
「於他極罵辱,大力者能忍,
 是則為上忍。無力何所忍?」(CBETA, T02, no. 99, p. 292, c17-18)
《別譯雜阿含經》卷2:
「威力得自在,為他所毀罵,
 默然不加報,是名為勝忍。」(CBETA, T02, no. 100, p. 386, b17-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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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大智度論》卷28〈序品 1〉:「佛問比丘:『五恒河伽、藍牟[3]那、薩羅由、阿[4]脂羅婆提、摩醯,從所來處流入大海,其中間水為多少?』」(CBETA, T25, no. 1509, p. 266, a25-27)[3]那=佛【宋】【元】【明】【宮】。[4]脂=胎【石】。
印順導師〈《大智度論》校勘記〉第25則校勘註記為:「『五恆河伽藍牟那』,此文有誤,應作『五河、恆伽、監牟那』。『監牟那』即『閻浮那』,故『藍』是『監』之誤。」
因此,此段標點應為「佛問比丘:『五河:恒伽、藍牟那、薩羅由、阿脂羅婆提、摩醯,從所來處流入大海,其中間水為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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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大智度論》卷5〈序品 1〉:「菩薩如是無數劫,發大正願度脫眾生。「願」名大心要誓,必度一切眾生,斷諸結使,成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是名為「願」。」(CBETA, T25, no. 1509, p. 100, c16-19)。
印順導師〈《大智度論》校勘記〉第4則校勘註記為:「發大正」,「正」乃「心」字之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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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大智度論》卷1〈序品 1〉:「如《法句》中說:
『神自能救神,他人安能救!
 神自行善智,是最能自救。』」(CBETA, T25, no. 1509, p. 59, c2-4)。
此首偈頌相當於巴利《法句經》160頌:
Attā hi attano nātho, ko hi nātho paro siyā;
Attanā hi sudantena, nāthaṃ labhati dullabhaṃ.
自己是自己的救護者,他人怎麼能作為你的救護者?
能夠自我調御的人,就成為自己最難得的救護者。 (160)
《法句經》卷1〈愛身品 20〉:
「身不能利,安能利人? 
 心調體正,何願不[2]至?」(CBETA, T04, no. 210, p. 566, a2-3),[2]至=正【宋】【元】【聖】。
《法集要頌經》卷2〈己身品 23〉:
「自己心為師,不依他為師,
 自己為師者,長作真智師。」(CBETA, T04, no. 213, p. 788, c28-p. 789, a1)
梵文《優陀那品》頌為:
ātmā tv ihātmano nāthaḥ ko nu nāthaḥ paro bhavet |
ātmanā hi sudāntena nāthaṃ labhati paṇḍita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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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大智度論》卷30〈序品 1〉:「如《法句》偈說:
 『一切皆懼死,莫不畏杖痛。
  恕己可為譬,勿殺勿行杖。』」(CBETA, T25, no. 1509, p. 278, b21-23)
《法句經》卷1〈刀杖品 18〉:
「一切皆懼死,莫不畏杖痛,
 恕己可為譬,勿殺勿行杖。」(CBETA, T04, no. 210, p. 565, b2-3)
此首偈頌相當於巴利《法句經》129, 130頌:
Sabbe tasanti daṇḍassa, sabbe bhāyanti maccuno;
Attānaṃ upamaṃ katvā, na haneyya na ghātaye.(129)
Sabbe tasanti daṇḍassa, sabbesaṃ jīvitaṃ piyaṃ;
Attānaṃ upamaṃ katvā, na haneyya na ghātaye.(130)
每個人都在刀杖前顫抖,每個人都害怕死亡,推己及人,己不殺生,也不教他人殺。(129)
每個人都在刀杖前顫抖,每個人都愛惜自己的生命,推己及人,己不殺生,也不教他人殺。(130)

2018年9月9日 星期日

T1560《阿毘達磨俱舍論本頌》應以 T1558 《阿毘達磨俱舍論》校讀

如果眾賢的《阿毘達磨順正理論》和世親的《阿毘達磨俱舍論》共用某些偈頌,那麼,這些偈頌是誰所造的?
《阿毘達磨俱舍論本頌》:「此色聲八,  無記餘三種。」(CBETA, T29, no. 1560, p. 311b26)
《阿毘達磨俱舍論》卷2〈分別界品 1〉:「此除色聲八」(CBETA, T29, no. 1558, p. 7, a10)
《阿毘達磨順正理論》卷4:「此除色聲八」(CBETA, T29, no. 1562, p. 348, a19)

這裏的餘字,依麗藏的本頌應是字。又參考俱舍論、順正理論、顯宗論、俱舍頌疏的頌文,也都是除字。對照梵文和藏文,也應是除字。對照諸論釋義,也是除的意思。這可能是大正藏排版的問題。
「四類惱忿等」,依麗藏等頌本及文義,「類」應作「煩」。
「從靜慮求脫」,依麗藏等頌本及文義,「從」應作「後」。
「餘由二緣生,非無次第故」,依俱舍論、顯宗論(校注)及俱舍論頌疏的頌文,還有長行釋義,應是「餘由二緣生,非天次等故」。梵文neśvarādeḥ kramādibhiḥ/  藏文བང་ཕྱུག་སོགས་མིན་རིམ་སོགས་ཕྱིར། 陳譯「非自在次故」,這三本是一致的,「自在」是大自在天,陳譯少了一個等字,梵藏皆有「ādiསོགས等」。
「漸死足齊心」,依順正理論、顯宗論(校注)、俱舍論頌疏及梵藏陳本的頌文,還有長行釋義,「齊」應作「臍」。
「止邪不定聚」,依餘頌本及文義,「止」應作「正」。
「百年除一晝」,依餘頌本及文義,「晝」應作「盡」。
「寒熱雨際中,一月半已夜,於所餘半月,智者知夜減。」,「一月半已夜」依其它版本及文義,應作「一月半已度」。依俱舍論、順正理論、顯宗論(校注)、俱舍論頌疏及梵藏陳本的頌文,此四句頌非俱舍本頌。
「至地獄劫生」,依諸頌本及文義,「劫」應是「初」。
「有漏自地衣」,「衣」應是「依」。
「修斷意通三」,依俱舍論、順正理論、顯宗論、俱舍論頌疏及梵藏陳本的頌文,還有長行釋義,「三」應作「二」。
「受離五十八」,依俱舍論、順正理論、顯宗論、俱舍論頌疏及梵藏陳本的頌文,還有長行釋義,「十八」應作「八十」。
「斷善根夜晝」,依俱舍論、順正理論、顯宗論、俱舍論頌疏及梵藏陳本的頌文,還有長行釋義,「晝」應作「盡」。
「唯人俱三種」,依麗藏本頌、俱舍論、順正理論、顯宗論、俱舍論頌疏及梵藏陳本的頌文,還有長行釋義,「俱」應作「具」。
「上界善不勤」,依麗藏本頌、俱舍論、順正理論、顯宗論、俱舍論頌疏及梵藏陳本的頌文,還有長行釋義,「勤」應作「動」。
「彼無問生故」,依麗藏本頌、俱舍論、順正理論、顯宗論、俱舍論頌疏及梵藏陳本的頌文,還有長行釋義,「問」應作「間」。
「增有情瞋恚」,依俱舍論、順正理論、顯宗論、俱舍論頌疏及梵藏陳本的頌文,還有長行釋義,「增」應作「憎」。
「三有境果故」,依俱舍論、順正理論、顯宗論、俱舍論頌疏及梵藏陳本的頌文,還有長行釋義,「三」應作「二」。
「惑二數行故」,依俱舍論、順正理論、顯宗論、俱舍論頌疏及梵藏陳本的頌文,還有長行釋義,「惑」應作「或」。
「為賤貧困故」,依俱舍論、順正理論、顯宗論、俱舍論頌疏及梵藏陳本的頌文,還有長行釋義,「困」應作「因」。
「或不欲發起」,依俱舍論、順正理論、顯宗論、俱舍論頌疏及梵藏陳本的頌文,還有長行釋義,「起」應作「趣」。
「慳喜愛相應」,依俱舍論、順正理論、顯宗論、俱舍論頌疏及梵藏陳本的頌文,還有長行釋義,「愛」應作「受」。
「無貪性十智」,依麗藏本頌、俱舍論、順正理論、顯宗論、俱舍論頌疏及梵藏陳本的頌文,還有長行釋義,「智」應作「地」。
「無間無緣下」,依俱舍論、順正理論(校注)、顯宗論、俱舍論頌疏及梵藏陳本的頌文,還有長行釋義,「間」應作「聞」。
「解脫為無學」,依俱舍論、順正理論、顯宗論、俱舍論頌疏及梵藏陳本的頌文,還有長行釋義,「學」應作「為」。
「謂勝解或滅」,依俱舍論、順正理論、顯宗論、俱舍論頌疏及梵藏陳本的頌文,還有長行釋義,「或」應作「惑」。
「離界謂離貪」,依麗藏本頌、俱舍論、順正理論、顯宗論、俱舍論頌疏及梵藏陳本的頌文,還有長行釋義,「謂」應作「唯」。
「二類定順逆,非上無用故」,依俱舍論、順正理論、顯宗論、俱舍論頌疏及梵藏陳本的頌文,還有長行釋義,「二類定順逆」應作「諸定依自下」。
「大師法眼久已閉」,順正理論、顯宗論無此頌,依俱舍論、俱舍論頌疏及梵藏陳本的頌文,還有光記寶疏釋義,「法」應作「世」。
還有幾處依其他頌文及長行:
「雜飾地柔濡」中的「濡」應爲「軟」。
「執手笑視淫」中的「淫」應爲「婬」。
「最後身菩薩」中的「身」應爲「生」。依長行是「生」。
「且辯觀骨瑣」中的「瑣」應爲「鎖」。本可通用,鎖是本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