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12月23日 星期日

《雜阿含289經》:此受觸生、觸樂、觸縛

這張筆記記載著應該是著名的梵文殘卷學者鄭鎮一(韓國人),他利用梵文殘卷比對,認為
  《雜阿含289經》卷12:「此受觸生、觸樂、觸縛,彼彼觸樂故,彼彼受樂,彼彼觸樂滅,彼彼受樂亦滅、止、清涼、息、沒。」(CBETA, T02, no. 99, p. 81, c23-25)。
  他認為此段引文之中的「樂」字,都應該是「集」字。
  參考《雜阿含290經》應該也可以得出同樣的結論。 
  《雜阿含290經》卷12:「若彼彼觸集故,彼彼受亦集;彼彼觸集滅故,彼彼受集亦滅、止、清涼、息、沒。」(CBETA, T02, no. 99, p. 82, a22-24)
  我查閱了導師《會編》、佛光《雜阿含經》、明光法師《雜阿含經註》、王建偉、金暉《雜阿含經校釋》、「獅子吼佛學專站」《好讀雜阿含經》都未有類似校勘。
  「獅子吼佛學專站」《好讀雜阿含經》第二冊 84頁註79說:「此受觸生、觸樂、觸縛:這感受是依觸而生、依觸而樂、被觸所縛」。
  此處註79應作:「此受觸生、觸樂、觸縛:應為『此受觸生、觸集、觸縛』,意為「此受是緣觸而生、緣觸而集、緣觸而縛」。

2018年12月1日 星期六

校勘者說

正在編寫論文,隨讀隨記,跟大家分享一些花絮。
在四阿含與《法句經》、《義足經》的範圍來看,當兩者有差異的時候,依我個人的粗略印象,可能會有80%的機會是《大正藏》正文錯誤,而「宋、元、明藏」的用字(學術上的術語為「異讀」)正確。有時會出現「明藏」異讀正確而「宋、元藏」的異讀錯誤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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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中阿含169經》卷43〈根本分別品 2〉:「齊限說,莫[16]求齊限」(CBETA, T01, no. 26, p. 701, c5),[16]求=不【宋】【元】【明】。
「宋、元、明藏」認為「莫求齊限」應該是「莫不齊限」,從後文來看,「宋、元、明藏」是正確的用字,《大正藏》正文所用的「求」字是錯的。

2. 《雜阿含1193經》卷44:
「於無量處所,  生心欲籌量;
 [9]何有黠慧者,  而生此[10]覺想?
 無量而欲量,  是陰蓋凡夫。」」(CBETA, T02, no. 99, p. 323, b22-24)
[9]何=故【宋】【元】【明】。[10]覺=妄【元】【明】。
第三句「何有黠慧者」,「宋、元、明藏」作「故有黠慧者」,依巴利對應偈頌,作「何」字為適合。第四句「而生此覺想」,「元、明藏」作「而生此妄想」,應以「妄」字為妥。(《雜阿含經》卷44:「何有智慧人,而生此妄想?」(CBETA, T02, no. 99, p. 323, c12))
這是少有的例子:
A. 二刻《高麗藏》用字比「宋、元、明藏」正確。
B. 「元、明藏」用字比「宋藏」和《高麗藏》正確。

從巴利偈頌來看(《相應部6.7經》 SN 6.7)
Appameyyaṃ paminanto,
kodha vidvā vikappaye;
Appameyyaṃ pamāyinaṃ,
nivutaṃ taṃ maññe puthujjanaṃ.
前半偈:(哪一位智者(vidvā)會「考量、規劃、擇取方法 vikappaye」對「不可量測的人 Appameyyaṃ 意指『阿羅和無法測得他的貪、瞋、癡』」去「測量 paminanto」),也就是說:「怎會有智者會考量對阿羅漢量測他的貪、瞋、癡?」
前半偈:(我認為「對阿羅漢量測他的貪、瞋、癡」的人,一定是一位被覆蓋的凡夫。」)
莊春江老師的翻譯:「測量著不能計量者,這裡,哪位智者能考察? 衡量不能計量者,我想他是已被覆蓋的凡夫。」
元亨寺《相應部經典》卷6:
「 以量不可量[32]     此誰知分別
   以量不可量     我思無智者
   唯有為混亂」(CBETA, N13, no. 6, p. 249, a11-13 // PTS. S. 1. 149)
[32]無可度量是漏盡者。漏盡者如斯之戒行定等不可度量。不能了知、分別其不可量度之漏盡者。瞿迦利迦計量此漏盡者,只有混亂而已。
菩提比丘英譯(2000:243):
What wise man here would seek to define
An immeasurable one by taking his measurement?
he who would measure an immeasurable one
Must be, I think, an obstructed worldling.

第二句的 kodha 如果去查字典會得到「憤怒、瞋怒, anger」。但是此處是字典找不到的意思:「kodha = ko idha 此處何者(通常 idha 只是用來湊字,不帶任何意思)」

《大智度論》卷1〈1 序品〉:「欲量無量法,智者[46]所不量,無量法欲量,此人自覆沒!」(CBETA, T25, no. 1509, p. 63, b22-23)
[46]所不=豈應【宋】【元】【明】【宮】【石】。
此處「豈應」為問句,與巴利偈頌作問句吻合,應以「宋、元、明藏」、「日本宮內省」、「日本石山本願寺」本為合理。

《大智度論》卷13〈1 序品〉:「無量法欲量,不應以相取;無量法欲量,是[10]野人覆沒!」」(CBETA, T25, no. 1509, p. 157, b27-28)[10]野人=人為【宮】*。 此處「宋、元、明藏」與《高麗藏》作「是野人覆沒」不合理,應如「日本宮內省」寫本作「是人為覆沒」!

所以,閱讀大智度論的這首偈頌,還是要回到巴利字義來,僅僅在漢字推(ㄏㄨ)敲(ㄋㄨㄥ)的幫助不大。

3. 《雜阿含263經》卷10:「譬如伏鷄生子眾多,不能隨時蔭[10]餾,消息冷暖,」(CBETA, T02, no. 99, p. 67, b1-2)[10]餾=留【宋】,=鷚【元】【明】*。
印順導師《雜阿含經論會編》上冊,61頁:「卵」原本作「餾」,宋本作「留」,元本等作「鷚」,義均難通。經說「伏雞」、「蔭餾」,乃雞母孵卵之喻,「蔭餾」應為「蔭卵」之誤。卵與留之[留-田],字形相似,宋本乃誤作「留」,義不可通,乃改為「餾」為「鷚」。若改為「卵」,則「隨時蔭卵,消息冷暖」,文義了然。今改「卵」,下例此。
也就是說,導師認為「隨時蔭餾」應作「隨時蔭卵」。
這一句應該如此解釋:
「譬如伏鷄生子眾多」:譬如生了很多「卵」(古代稱「雞卵」為「雞子」)的母雞孵卵。
「不能隨時蔭[10]餾,消息冷暖」:「消息」是增減,消是減、息是增。蔭是「遮光讓它凉」,餾是「加溫讓它熱」,隨時是「隨著待冷的時候讓它凉、該熱的時候幫它加溫」。所以整句是「不能依照情況讓它凉快或加溫,增減它的溫度」。
校勘學最忌諱沒有版本依據,憑自己的解讀幫文獻改字。印順導師此處改「卵」字,正是違犯此項校勘學法則。
所以《高麗藏》和《大正藏》用「餾」字正確,「宋、元、明藏」的用字錯誤。
台語稱「餾」字為「liu7」,這是特殊字義,專指「本來熱的東西冷卻下來,幫這種東西緩慢增溫」。
4. 《法句經》卷2〈沙門品 34〉:
「比丘[6]扈船,  中虛則輕,
 除婬怒癡,  是為泥洹。」(CBETA, T04, no. 210, p. 572, a14-15)
[6]扈=戽【宋】【元】【明】。
台語稱人「下巴突出」像一把「水勺」為「戽斗 hoo3-tau2」。
作為名詞是「水勺、戽斗」。用「水勺、戽斗」把水舀出來的動詞為「戽」。
「扈」字為「姓」、「隨從」、「蠻橫」。
所以此處「宋、元、明藏」的用字「戽」正確,《高麗藏》和《大正藏》用「扈」字不妥。
支謙《法句經》(T210)翻譯於西元224年,「戽」字至少用了 1800年。

2018年11月26日 星期一

新校勘:「李立義」與「爬毀」

李際寧〈西夏遺民李慧月的金銀字寫經〉一文時提到:
「 1982年,史金波先生在西安市文物管理處發現一部漢文刻本《大方廣佛華嚴經》卷九,該經卷尾有戳印蓮花牌記,牌記四周雙邊,分四行刻有西夏文題記。史先生翻譯並錄文如下:
『番國賀蘭山佛祖院攝禪園和尚李慧月/
 平尚重照禪師之弟子為報福恩印製/
 十二部大藏經契及五十四部華嚴又抄寫/
 金銀字中華嚴一部金覺蓮華般若菩薩戒/
 經契行信論等/。』
這也是(元朝)《普甯藏》。(北京)國家圖書館善本部有三冊《普甯藏》,都有
『李口口/
 光明禪師』朱印和李慧月施捨題記:
『河西李立義光明禪師惠月,捨體己/
 財,印造十二大藏經,散施諸方,普/
 願見聞,生生見佛,世世聞經者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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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山杉的評論說:
『李口口』及『河西李立義光明禪師惠月』,『李口口』(“口口”兩字是西夏文)、『李立義』均應作「李立叉」,這個字是「實叉難陀」的『叉』字,『立叉』是西夏語『大德』的音譯,就是漢字所謂『李大德光明禪師惠月』的『大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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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這是抄寫的人先譯作「李立叉」,再被當作是「簡體字」,中國學者或出版社將「簡體文」改排作「正體字」時,音譯的「立叉」就訛寫成「立義」了。
這是不了解「西夏字」和「西夏佛教詞彙」無法進行的校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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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致遠提到:

唐太宗責問法琳的話,有個很費解的詞,因為費解,異文也多。 
《集古今佛道論衡》卷丙(點校本第221頁):「廣引形似之言。備陳不遜之喻。[11]爬毀我祖禰。謗讟我先人。」(CBETA, T52, no. 2104, p. 385, a23-24) [11]爬=已【宋】【元】【明】【宮】。 
《唐護法沙門法琳別傳》卷下:「廣引形似之言。備陳不遜之喻。擢髮數罪比此猶輕。盡竹書愆方斯未擬。爬毀朕之祖禰。謗黷朕之先人。」(CBETA, T50, no. 2051, p. 210, b21-23) 
P. 2640抄本作:“巴毁朕祖,謗黷先人”。 
《貞元新定釋教目錄》卷11:「廣引形似之言。備陳不遜之喻。[29]爬毀我祖禰謗黷我先人。」(CBETA, T55, no. 2157, p. 854, b29-c1) [29]爬=把【聖】。 
《續高僧傳》卷24:「廣引形似之言。備陳不遜之喻。[10]把毀我祖禰。謗黷我先人。」(CBETA, T50, no. 2060, p. 638, b1-2) [10]把=犯【宋】【元】【明】【宮】。 
另外兩處用例,一是敦煌本《燕子賦》:“奪我宅舍,捉我巴毁”;二是《法琳别傳》:“擅生爬毁”(P. 3910抄本同)。
可洪《音義》裡還有些解釋,cbeta上顯示很亂,我也不大熟悉。 最近看到李明龍的《續高僧傳詞匯研究》(中國社會科學出版社,2014年)說是梵漢合璧詞。

我沒學過梵文,更不懂對音,請各位看看是否靠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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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山信士 2018-11-27 00:48:17 
我個人覺得更像「詆毀」然後「詆」字形訛成「爬」「把」或者「巴」,畢竟「氐」字在寫經體裡確實很近似「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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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贊成玉山信士的主張「詆毀」,而不贊同李明龍《續高僧傳詞匯研究》所主張的「合璧詞」,對於罕見的詞匯,要主張「出於合璧詞」,必須有整段的梵漢、巴漢經文兩相比對,不宜用單詞去構擬。
後面這一則「校勘」須懂草書,在古人是基本常識,在今人已成專門知識。

2018年10月12日 星期五

《翻梵語》:迦羅勒

《翻梵語》卷7:「𠌵名第三十五
迦羅勒(應云迦羅邏 譯曰赤白共合) 增一[5]阿含第二十卷」(CBETA, T54, no. 2130, p. 1031, b24-c2)
[5]〔阿含〕-【甲】*。
「𠌵名」應作「象名」,此節所列均為象名。

2018年9月27日 星期四

校勘方法:對校、本校、他校、理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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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對校:同一本書的同一段文句,依據不同版本或抄本作校勘註記。
1.1 《雜阿含1291經》卷48:
「何物火不燒?  何風不能吹?
 火災壞大地,  何物不流散?」(CBETA, T02, no. 99, p. 355, c23-24)
「火災壞大地」,《大正藏》對「火災」兩字並無異讀。但是此處《趙城金藏》、《金版高麗大藏經》與《房山石經》都作「水災壞大地」。
應作「火災壞大地,何物不流散?」較為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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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本校:依據同一書、經相同或類似的文句作校勘註記。
2.1 《雜阿含1312經》卷49:
「時有多羅揵陀天子...時彼天子說偈問佛:...
時,彼陀摩尼天子聞佛所說,歡喜隨喜,稽首佛足,即沒不現。」(CBETA, T02, no. 99, p. 360, c20-29)
來問佛的是「多羅揵陀天子」,離去的卻是「陀摩尼天子」,這應該是把上一經(《雜阿含1311經》)的「陀摩尼天子」誤抄到這裡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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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他校:依據其他書、經相同或類似的文句作校勘註記。例如註釋書、論書引用經文。
3.1 《雜阿含1019經》卷36:
「貪欲名非道,  壽命日夜遷,
 女人梵行垢,  女則累世間。
 熾然修梵行,  已洗諸非小。」(CBETA, T02, no. 99, p. 266, a9-11)
「已洗諸非小」雖無異讀,但是依據對應經典《別譯雜阿含246經》和《相應部1.58經》,可推論此句應作「已洗諸非水」。
《別譯雜阿含246經》卷12:
「欲名為非道,  人命日夜逝,
 女為梵行垢,  亦惱害世間,
 專修梵行者,  潔淨勝彼水。」」(CBETA, T02, no. 100, p. 461, a14-16)
《相應部1.58經》
Rāgo uppatho akkhāto, vayo rattindivakkhayo;
Itthī malaṃ brahmacariyassa, etthāyaṃ sajjate pajā;
Tapo ca brahmacariyañca, taṃ sinānamanodaka.
莊春江老師譯:
「貪為邪道所說,生命日夜滅盡,    
女人是梵行的垢穢,在這裡人們執著,    
鍛鍊與梵行,那是無水的沐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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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理校:版本上並無根據,依邏輯或事理作校勘註記。
4.1 《增壹阿含38.5經》卷31〈力品 38〉:「一切諸法由食而存,非食不存。眼者以眠為食,耳者以聲為食,鼻者以香為食,舌者以味為食,身者以細滑為食,意者以法為食」(CBETA, T02, no. 125, p. 719, a15-18)。
依照六根對六塵來判斷,「眼者以眠為食」應作「眼者以色為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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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跨語言版本校勘:利用其他語言版本的對應文句作校勘註記。
5.1
《雜阿含23經》卷1:「比丘是名斷愛欲,轉去諸結,正無間等,究竟苦邊。」(CBETA, T02, no. 99, p. 5, b2-3)
《雜阿含24經》卷1:「是名比丘斷除愛欲,轉去諸結,正無間等,究竟苦邊。」(CBETA, T02, no. 99, p. 5, b23-24)
《雜阿含982經》卷35:「是名比丘斷愛縛結,慢無間等,究竟苦邊。」(CBETA, T02, no. 99, p. 255, c8-9)
對應巴利經典作:
bhikkhuacchecchi taṇhaṃ, vivattayi saṃyojanaṃ, sammā mānābhisamayā antamakāsi dukkhassa
(比丘斷貪愛,根除諸結,正慢無間等,究竟苦邊)
此段應作:「是名比丘斷愛欲,轉去諸結,正無間等,究竟苦邊。」
「轉去諸結」與「vivattayi saṃyojanaṃ」相當,應譯為「根除諸結」,這是將「vivattayi 根除」誤解為「vivaṭṭati 使旋轉」。
「sammā mānābhisamayā」應譯作「完全止息慢 sammā 完全 māna 慢 abhisamayā(abhisama-ya) 止息、止滅」。

2018年9月24日 星期一

《成實論》中的法句偈頌

《成實論》卷7〈輕重罪品 98〉:
「又如《法句》中說:
『聖人以法壽,以此法教化。』
鈍根依惡見違逆如是語,如刺竹結實,則自害其形。是人墮地獄。首下足在上。以惡心惡口。誹謗賢聖者。是人墮十萬尼羅浮地獄。三十六[5]及五阿浮[6]陀地獄。」(CBETA, T32, no. 1646, p. 291, b5-9)
[4]刺=剌【宋】【元】【明】【宮】下同。[5]及=萬【宋】【元】【明】【宮】。[6]〔陀〕-【宋】【元】【明】【宮】。
1. 『聖人以法壽,以此法教化。』為下列偈頌:
《法句經》卷1〈放逸品 10〉:
「正念常興起,行淨惡易滅,
 自制以法壽,不犯善名增。」(CBETA, T04, no. 210, p. 562, b27-28)
巴利《法句經》第24頌:
Uṭṭhānavato satīmato, sucikammassa nisammakārino;
Saññatassa dhammajīvino, appamattassa yasobhivaḍḍhati.
(勤奮的、具念的、行為純淨的、行為審慎的、調御而依法謀生的、不放逸的人,他的名譽大增。(24))
2. 「如刺竹結實,則自害其形。」
《法句經》卷2〈利養品 33〉:「芭蕉以實死,  竹蘆實亦然,
 駏驉坐[25]妊死,  士以貪自喪。
」(CBETA, T04, no. 210, p. 571, b28-c1)
[25]妊=住【聖】。
3. 「以惡心惡口,誹謗賢聖者,是人墮十萬尼羅浮地獄,三十六及五阿浮陀地獄。」
《出曜經》卷10〈誹謗品 9〉:「百千尼羅浮,  三十六五獄,

 誹謗賢聖者,  依口發願惡。」(CBETA, T04, no. 212, p. 665, c2-3)
《法集要頌經》卷1〈語言品 8〉:
「百千尼羅浮,  三十六五獄,
 誹謗賢聖者,  口意發惡願。」(CBETA, T04, no. 213, p. 781, b13-15)
《雜阿含1194經》卷44:「惡心向善逝,  是則為大過!
 地獄有百千,  名尼羅浮[2]地,
 三[3]十有六百,  及五阿浮陀;
 斯皆謗聖獄,  口意惡願故。」」(CBETA, T02, no. 99, p. 324, a26-29)
[2]地=陀【宋】【元】【明】。[3]十=千【元】【明】。
[梵文《優陀那品》8.5頌]
śataṃ sahasrāṇi nirarbudāni ṣaṭ triṃśatiṃ pañca tathārbudāni |
yān āryagarhī narakān upaiti vācaṃ manaś ca praṇidhāya pāpakam ||
《經集》3.10經660頌:
Sataṃ sahassānaṃ nirabbudānaṃ, chattiṃsati pañca ca abbudāni;
Yamariyagarahī nirayaṃ upeti, vācaṃ manañca paṇidhāya pāpakaṃ.

《大智度論》校勘

《大智度論》校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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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大智度論》卷35〈報應品 2〉:「以是故,但說男子、女人中善者。善[4]相者,有慈悲心,能忍惡罵。如《法句.罵品》中說:「能忍惡罵人,是[6]名人中上!」譬如好良馬,可中為王乘。」(CBETA, T25, no. 1509, p. 316, a11-14)
[4]相=根【宋】【明】【宮】。[6]名=為【宋】【元】【明】【宮】。
此段文字應作:
「以是故,但說男子、女人中善者。善根者,有慈悲心,能忍惡罵。如《法句.馬品》中說:「能忍惡罵人,是名人中上!」「譬如好良馬,可中為王乘。」
1a: 《法句經》有〈馬品〉而無〈罵品〉,「譬如好良馬,可中為王乘。」
1b: 「能忍惡罵人,是名人中上」應作「能忍惡罵人,是名忍中上」此頌不在〈馬品〉,而是在〈恚品 〉(《法集要頌經》作〈瞋恚品 〉)。
《出曜經》卷20〈恚品 21〉:
「當習智者教,不與愚者集,
能忍穢漏言,故說忍中上。」(CBETA, T04, no. 212, p. 715, a9-10)。
《法集要頌經》卷2〈瞋恚品 20〉:
「常習智者教,不與愚人集,
能忍穢陋言,故說忍中上。」(CBETA, T04, no. 213, p. 787, b3-5)。
此一首偈頌也見於,所以確定是作「忍中上」,而不是「人中上」。
《雜阿含1110經》卷40:
「於他極罵辱,大力者能忍,
 是則為上忍。無力何所忍?」(CBETA, T02, no. 99, p. 292, c17-18)
《別譯雜阿含經》卷2:
「威力得自在,為他所毀罵,
 默然不加報,是名為勝忍。」(CBETA, T02, no. 100, p. 386, b17-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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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大智度論》卷28〈序品 1〉:「佛問比丘:『五恒河伽、藍牟[3]那、薩羅由、阿[4]脂羅婆提、摩醯,從所來處流入大海,其中間水為多少?』」(CBETA, T25, no. 1509, p. 266, a25-27)[3]那=佛【宋】【元】【明】【宮】。[4]脂=胎【石】。
印順導師〈《大智度論》校勘記〉第25則校勘註記為:「『五恆河伽藍牟那』,此文有誤,應作『五河、恆伽、監牟那』。『監牟那』即『閻浮那』,故『藍』是『監』之誤。」
因此,此段標點應為「佛問比丘:『五河:恒伽、藍牟那、薩羅由、阿脂羅婆提、摩醯,從所來處流入大海,其中間水為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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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大智度論》卷5〈序品 1〉:「菩薩如是無數劫,發大正願度脫眾生。「願」名大心要誓,必度一切眾生,斷諸結使,成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是名為「願」。」(CBETA, T25, no. 1509, p. 100, c16-19)。
印順導師〈《大智度論》校勘記〉第4則校勘註記為:「發大正」,「正」乃「心」字之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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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大智度論》卷1〈序品 1〉:「如《法句》中說:
『神自能救神,他人安能救!
 神自行善智,是最能自救。』」(CBETA, T25, no. 1509, p. 59, c2-4)。
此首偈頌相當於巴利《法句經》160頌:
Attā hi attano nātho, ko hi nātho paro siyā;
Attanā hi sudantena, nāthaṃ labhati dullabhaṃ.
自己是自己的救護者,他人怎麼能作為你的救護者?
能夠自我調御的人,就成為自己最難得的救護者。 (160)
《法句經》卷1〈愛身品 20〉:
「身不能利,安能利人? 
 心調體正,何願不[2]至?」(CBETA, T04, no. 210, p. 566, a2-3),[2]至=正【宋】【元】【聖】。
《法集要頌經》卷2〈己身品 23〉:
「自己心為師,不依他為師,
 自己為師者,長作真智師。」(CBETA, T04, no. 213, p. 788, c28-p. 789, a1)
梵文《優陀那品》頌為:
ātmā tv ihātmano nāthaḥ ko nu nāthaḥ paro bhavet |
ātmanā hi sudāntena nāthaṃ labhati paṇḍita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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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大智度論》卷30〈序品 1〉:「如《法句》偈說:
 『一切皆懼死,莫不畏杖痛。
  恕己可為譬,勿殺勿行杖。』」(CBETA, T25, no. 1509, p. 278, b21-23)
《法句經》卷1〈刀杖品 18〉:
「一切皆懼死,莫不畏杖痛,
 恕己可為譬,勿殺勿行杖。」(CBETA, T04, no. 210, p. 565, b2-3)
此首偈頌相當於巴利《法句經》129, 130頌:
Sabbe tasanti daṇḍassa, sabbe bhāyanti maccuno;
Attānaṃ upamaṃ katvā, na haneyya na ghātaye.(129)
Sabbe tasanti daṇḍassa, sabbesaṃ jīvitaṃ piyaṃ;
Attānaṃ upamaṃ katvā, na haneyya na ghātaye.(130)
每個人都在刀杖前顫抖,每個人都害怕死亡,推己及人,己不殺生,也不教他人殺。(129)
每個人都在刀杖前顫抖,每個人都愛惜自己的生命,推己及人,己不殺生,也不教他人殺。(130)

2018年9月9日 星期日

T1560《阿毘達磨俱舍論本頌》應以 T1558 《阿毘達磨俱舍論》校讀

如果眾賢的《阿毘達磨順正理論》和世親的《阿毘達磨俱舍論》共用某些偈頌,那麼,這些偈頌是誰所造的?
《阿毘達磨俱舍論本頌》:「此色聲八,  無記餘三種。」(CBETA, T29, no. 1560, p. 311b26)
《阿毘達磨俱舍論》卷2〈分別界品 1〉:「此除色聲八」(CBETA, T29, no. 1558, p. 7, a10)
《阿毘達磨順正理論》卷4:「此除色聲八」(CBETA, T29, no. 1562, p. 348, a19)

這裏的餘字,依麗藏的本頌應是字。又參考俱舍論、順正理論、顯宗論、俱舍頌疏的頌文,也都是除字。對照梵文和藏文,也應是除字。對照諸論釋義,也是除的意思。這可能是大正藏排版的問題。
「四類惱忿等」,依麗藏等頌本及文義,「類」應作「煩」。
「從靜慮求脫」,依麗藏等頌本及文義,「從」應作「後」。
「餘由二緣生,非無次第故」,依俱舍論、顯宗論(校注)及俱舍論頌疏的頌文,還有長行釋義,應是「餘由二緣生,非天次等故」。梵文neśvarādeḥ kramādibhiḥ/  藏文བང་ཕྱུག་སོགས་མིན་རིམ་སོགས་ཕྱིར། 陳譯「非自在次故」,這三本是一致的,「自在」是大自在天,陳譯少了一個等字,梵藏皆有「ādiསོགས等」。
「漸死足齊心」,依順正理論、顯宗論(校注)、俱舍論頌疏及梵藏陳本的頌文,還有長行釋義,「齊」應作「臍」。
「止邪不定聚」,依餘頌本及文義,「止」應作「正」。
「百年除一晝」,依餘頌本及文義,「晝」應作「盡」。
「寒熱雨際中,一月半已夜,於所餘半月,智者知夜減。」,「一月半已夜」依其它版本及文義,應作「一月半已度」。依俱舍論、順正理論、顯宗論(校注)、俱舍論頌疏及梵藏陳本的頌文,此四句頌非俱舍本頌。
「至地獄劫生」,依諸頌本及文義,「劫」應是「初」。
「有漏自地衣」,「衣」應是「依」。
「修斷意通三」,依俱舍論、順正理論、顯宗論、俱舍論頌疏及梵藏陳本的頌文,還有長行釋義,「三」應作「二」。
「受離五十八」,依俱舍論、順正理論、顯宗論、俱舍論頌疏及梵藏陳本的頌文,還有長行釋義,「十八」應作「八十」。
「斷善根夜晝」,依俱舍論、順正理論、顯宗論、俱舍論頌疏及梵藏陳本的頌文,還有長行釋義,「晝」應作「盡」。
「唯人俱三種」,依麗藏本頌、俱舍論、順正理論、顯宗論、俱舍論頌疏及梵藏陳本的頌文,還有長行釋義,「俱」應作「具」。
「上界善不勤」,依麗藏本頌、俱舍論、順正理論、顯宗論、俱舍論頌疏及梵藏陳本的頌文,還有長行釋義,「勤」應作「動」。
「彼無問生故」,依麗藏本頌、俱舍論、順正理論、顯宗論、俱舍論頌疏及梵藏陳本的頌文,還有長行釋義,「問」應作「間」。
「增有情瞋恚」,依俱舍論、順正理論、顯宗論、俱舍論頌疏及梵藏陳本的頌文,還有長行釋義,「增」應作「憎」。
「三有境果故」,依俱舍論、順正理論、顯宗論、俱舍論頌疏及梵藏陳本的頌文,還有長行釋義,「三」應作「二」。
「惑二數行故」,依俱舍論、順正理論、顯宗論、俱舍論頌疏及梵藏陳本的頌文,還有長行釋義,「惑」應作「或」。
「為賤貧困故」,依俱舍論、順正理論、顯宗論、俱舍論頌疏及梵藏陳本的頌文,還有長行釋義,「困」應作「因」。
「或不欲發起」,依俱舍論、順正理論、顯宗論、俱舍論頌疏及梵藏陳本的頌文,還有長行釋義,「起」應作「趣」。
「慳喜愛相應」,依俱舍論、順正理論、顯宗論、俱舍論頌疏及梵藏陳本的頌文,還有長行釋義,「愛」應作「受」。
「無貪性十智」,依麗藏本頌、俱舍論、順正理論、顯宗論、俱舍論頌疏及梵藏陳本的頌文,還有長行釋義,「智」應作「地」。
「無間無緣下」,依俱舍論、順正理論(校注)、顯宗論、俱舍論頌疏及梵藏陳本的頌文,還有長行釋義,「間」應作「聞」。
「解脫為無學」,依俱舍論、順正理論、顯宗論、俱舍論頌疏及梵藏陳本的頌文,還有長行釋義,「學」應作「為」。
「謂勝解或滅」,依俱舍論、順正理論、顯宗論、俱舍論頌疏及梵藏陳本的頌文,還有長行釋義,「或」應作「惑」。
「離界謂離貪」,依麗藏本頌、俱舍論、順正理論、顯宗論、俱舍論頌疏及梵藏陳本的頌文,還有長行釋義,「謂」應作「唯」。
「二類定順逆,非上無用故」,依俱舍論、順正理論、顯宗論、俱舍論頌疏及梵藏陳本的頌文,還有長行釋義,「二類定順逆」應作「諸定依自下」。
「大師法眼久已閉」,順正理論、顯宗論無此頌,依俱舍論、俱舍論頌疏及梵藏陳本的頌文,還有光記寶疏釋義,「法」應作「世」。
還有幾處依其他頌文及長行:
「雜飾地柔濡」中的「濡」應爲「軟」。
「執手笑視淫」中的「淫」應爲「婬」。
「最後身菩薩」中的「身」應爲「生」。依長行是「生」。
「且辯觀骨瑣」中的「瑣」應爲「鎖」。本可通用,鎖是本字。

2018年1月17日 星期三

《雜阿含305經》:「所謂六分別六入處經。」

《雜阿含305經》:「所謂六分別六入處經。」(CBETA, T02, no. 99, p. 87, b1)
對應經典為《中部 149經》Mahāsaḷāyatanikasutta (大六入處經)。
很有可能,《雜阿含305經》應作「所謂大分別六入處經」,「大」字訛寫成「六」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