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9月30日 星期三

佛典校勘 (6) :《大智度論》

p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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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為引自:

印順導師,(1979),〈大智度論校勘記〉,《內明雜誌》93期,1979年12月,3-5頁,香港。

蘇錦坤,(2011),〈漢譯佛典校勘舉例---兼論印順導師與佛典校勘〉,《福嚴佛學研究》6期,23-72頁,新竹市,台灣。

https://www.academia.edu/7245569/Examples_of_the_collations_for_earlier_Chinese_Buddhist_translations_2011_%E6%BC%A2%E8%AD%AF%E4%BD%9B%E5%85%B8%E6%A0%A1%E5%8B%98%E8%88%89%E4%BE%8B

 

1. 序 二頁一行  2面6行

「常杖茲論焉淵鏡,憑高致以明宗」,「杖」應作「仗」。「焉」乃「為」字之訛。

2. 卷三 四頁二十行  6面10行

「婆翅多」,六大城之一,「婆」應作「娑」。

3. 卷四 九頁五行  13面1行

「不可以譬喻知」,準下文義,「不」字應刪。

4. 卷五 廿三頁十三行  36面6行

「發大正」,「正」乃「心」字之誤。

5. 卷六 十五頁四行  22面3行

「以是故說諸法如化」,此衍文應刪。

6. 卷九 四頁四行  6面6行

「梵眾天」,依釋論,應是「梵世天」。

7. 卷九 十頁一行  14面4行

「眼耳無礙」,「耳」字石本作「可」。本文明天眼所見,不應言「耳」,應是「眼見無礙」,「耳」乃「見」字之形誤。

8. 卷十二 七頁四行  10面2行

「復載鳥」,麗本作「獼猴戴鳥」,「復」字上應補一「猴」字。

9. 卷十二 廿八頁九行  41面6行

「瞻」,餘處或作「膳」。施食得五果報,此與「辯」相當。

10. 卷十三 廿七頁二行  39面2行

「必至涅槃」下有:「釋初品中讚尸波羅密義」品目,將四種居家持戒,從中間隔,極為不合!今依宮本、石本,已刪去。

11. 卷十五 二十頁三行  28面9行

「若乘山崖」之「乘」,石本作「垂」,好!

12. 卷十七 十二頁七行  17面4行

「除五蓋,復次,貪欲蓋者」,「除五蓋」是總標,此下別說,先舉「貪欲蓋者」,中間「復次」二字應刪。

13. 卷十八 二十頁三行  28面9行

「十七聖行」之「七」字應作「六」。

14. 卷十九 十六頁七行  23面5行

「是斷見」,「非斷見」,二「見」字並應作「知」。

15. 卷廿七 六頁二行  8面6行

「菩薩摩訶薩欲得道慧,當習行般若波羅密。」---十七字,石本缺。檢釋論無釋。

16. 卷廿八 八頁八行  11面10行

「五恆河伽藍牟那」,此文有誤,應作「五河、恆伽、監牟那」。「監牟那」即「閻浮那」,故「藍」是「監」之誤。

17. 卷廿八 十三頁十五行  19面8行

「如一本生經中說」之「一」字疑衍。

18. 卷三十 十三頁四行  19面1行

「大也」,乃「天也」之誤。

19. 卷三十七 八頁十一行  11面11行

「不著」之「不」,準上下文義,應刪。

20. 卷四十一 二頁五行  2面10行

須菩提上二十四字,依經上下文不合,且與下「譬如內身」一段重複,檢釋論亦無釋,應是衍文。

21. 卷四十一 二十一頁三行  31面3行

「得是心不應念不應高」,準釋論,「得是心」乃「菩提心」之譌,應改。

22. 卷四十四 二十二頁二行  32面6行

「先滅憂喜故」,「喜」,應作「苦」。

23. 卷四十六 九頁十七行  14面2行

「自立如幻師」,「自立」二字疑誤。

24. 卷四十六 廿四頁十四行  36面4行

「答曰」,依下文義,仍是問難,此處不應有此二字,應在「亦不生邪疑」下。

25. 卷四十八 十二頁十八行  18面6行

此處,經論編次不合。從此起,凡一百十五行(92行)餘,共二千三百零八字,論義並在前,應與前段經文啣接,方合。

26. 卷五十五 十二頁九行  17面11行

是下:舊有「五眾從因緣和合生」等一百九字。《元藏》移後,《明藏》又移於此。今檢論義,應依《元藏》移後為正。十六頁十行十八字下(23面7行「深」字下。

27. 卷五十六 廿二頁十二行  32面9行

「問曰」下八十字,經文無此義,實屬上段論末,誤編於此,應移前。

28. 卷六十七 六頁四行  8面10行

「爾時」下,百十九字,乃序起下段經文,應移至後段八頁八行(12面11行)論釋之前。

29. 卷六十八 十六頁十三行  24面2行

「弟子雖必欲行而不能知」,「必」字,疑「心」之誤。

30. 卷六十九 十四頁十三行  21面1行

「是魔相爾」,「相爾」,疑為「法爾」。

31. 卷七十 廿六頁二十行  39面5行

「白衣得道者多」,「多」應作「少」。

32. 卷七十一 卅一頁十九行  46面5行

「上品未說」,「未」應作「末」。

33. 卷八十 五頁七行  7面6行

「色即生色不可得」,「色即」應是「即色」之倒。

34. 卷八十一 十四頁三行  20面7行

「以尸羅波羅密故」,準上下文義,「尸羅」應為「精進」之誤。

35. 卷八十四 九頁十五行  14面5行

「不學無為般若波羅密」,依下經文及論釋,「不」字衍文,應刪。

36. 卷八十七 十一頁三行  15面11行

「尸羅波羅密名為學」,「密」下脫「禪波羅密」四字,應補。

37. 卷八十八 卅三頁四行  48面6行

「彌帝隸力利菩薩」,「力利」乃「尸利」之誤。

38. 卷八十九 二十四頁三行  35面6行

「令諸法非實非空」,「令」疑是「今」。

39. 卷九十三 十七頁十六行  25面8行

「論議者正可論其事,不可測知,是故不應戲論」。此文疑脫落「其可論」三字;「論議者正可論其可論,其事不可測知,是故不應戲論」,文義乃足。

40. 卷九十六 十九頁壹行  27面6行

「又如行遣」,「遣」疑「遠」之誤。

41. 卷壹百 十九頁十七行  28面7行

「云何當得不離諸佛、聞法、親近佛不」?上已有「云何」問詞,下「不」字應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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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為引自:

劉顯、杜娟 (2008):〈《大正藏》本《大智度論》校勘舉誤--- 以敦煌本為參校本〉

http://www.baohuasi.org/e_book/xz-12347.pdf

42. 《大智度論》卷5〈1 序品〉:「是五通中天眼從修得,非報得;何以故?常憶念種種光明得故」(CBETA, T25, no. 1509, p. 98, a12-13)

敦煌本與《正倉院聖語藏》作:「常憶念種種光明故得。」

43. 《大智度論》卷7〈1 序品〉:「何況聞知諸法實不生不滅」(CBETA, T25, no. 1509, p. 112, c21)

敦煌本作:「何況聞知諸法實不生不滅」。

44. 《大智度論》卷22〈1 序品〉:「涅槃實法可取,快定是事,是名正見。」(CBETA, T25, no. 1509, p. 226, b2)

敦煌本作:「定是事,是名正見」。

45. 《大智度論》卷23〈1 序品〉:「婆羅門聞之,兩拳打頭,搥胸[24]吁嘔」(CBETA, T25, no. 1509, p. 231, c20-21)[24]吁=干【宋】【宮】,=乾【元】【明】。

敦煌本作:「搥胸嘔」。

《傷寒明理論》:「故有乾嘔而無乾吐,是以於嘔則曰食穀欲嘔,及吐則曰飲食入口即吐,則嘔吐之有輕重可知矣。」

《金匱要略論注》:「乾嘔吐涎沫頭痛者,茱萸湯主之。注日:『乾嘔者,有聲無物也。物雖無而吐涎沫。』」

「干」、「乾」兩字互通。

46. 《大智度論》卷24〈1 序品〉:「經說法者,輕法、自輕,破戒、愚癡,」(CBETA, T25, no. 1509, p. 237, b7-8)

敦煌本作:「說法者,輕法、自輕,破戒、愚癡」。

47. 《大智度論》卷34〈1 序品〉:「「無三毒名」者:無邪三毒之名。」(CBETA, T25, no. 1509, p. 312, c27-28)

敦煌本作:「無三邪毒之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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